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的规定,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,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,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马桥化工园区供热中心扩建项目
建设单位: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总 投 资:57000万元
拟建项目概况:3×240t/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(两用一备),配套建设燃料储运系统、除灰渣系统、热力系统、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、给排水系统和其他必要的公辅设施。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向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索要《马桥化工园区供热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联系方式如下,也可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,见附件。
建设单位: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巩坤;联系电话:0533-8539971;电子邮箱:aqhbb2016@126.com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、政府机构、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。
四、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网址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起止时间
本次公式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。
公示发布单位: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发布时间:2020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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